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江州區自然資源局發布2023年*期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本次出讓的采礦權為馱盧鎮渠立村礦區石灰巖礦,出讓方式為凈礦出讓。礦區資源儲量10620.18萬噸,出讓年限22.4年(含基建期),生產規模500萬噸/年,起始價19290.75萬元(近2億元)。掛牌時間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不接受聯合競買。
根據出讓公告,競得人還需額外支付采礦權出讓前期工作成本194.5萬元,其中包含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報告、征地工作經費、礦規調整編制方案等;礦區范圍土地租賃費、青苗補償費。采礦權及影響范圍用地1027.5畝,已由江州區馱盧鎮人民政府與江州區馱盧鎮渠立村民委員會簽訂了土地租賃意向協議,租賃期20年。競得人應與江州區馱盧鎮渠立村民委員會簽訂正式的土地租賃協議,租金一次性全額匯入江州區馱盧鎮人民政府指定的賬戶。該費用不包含競得人辦理臨時用地、林地占用手續等發生的費用。如競得人需要擴建或使用約定之外其他場地、道路的,產生的費用由競得人另行承擔解決;助推鄉村振興方面投入386萬元,具體實施方案由競得人在
礦山正常生產后協商資源所在地的鄉鎮、村委制定,報縣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另外,礦業權出讓收益不含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和其他相關稅費由受讓人另行按標準繳納。在采礦權出讓收益繳納方面,可一次性繳納,也可申請分期繳納。
由于該礦為滿足崇左市江州區馱盧建材產業園生產
項目礦產資源原料需求而出讓,今后采出的礦產品在當地同等市場條件下要優先滿足崇左市江州區馱盧建材產業園生產項目加工企業的需求(因不可抗力除外)。
由于本采礦權地理位置特殊,部分開采范圍位于花山巖畫點(自治區級保護文物)建設控制地帶,競得人需嚴格按照相關主管部門要求實施。
擬出讓采礦權實行“凈采礦權”出讓,但林業、生態、應急和水利等部門相關審批手續尚未完成,仍需競得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自行辦理審批手續,所發生的費用由競得人負擔。如因未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采礦權競得人必須按照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進行采礦生產,有效利用礦山開采及生產中產生的表土、廢渣等固廢,項目生產運營及建設過程中必須滿足工業固廢“零排放”,禁止向外界排放廢渣,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資源。
礦山建設生產要求。自采礦許可證頒發之日起,在2年內逾期未進行建設或者生產的,無正當理由停工或者停產連續滿2年的,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采礦許可證頒發機關有權注銷其采礦許可證。
綠色礦山建設要求。競得人須按照廣西綠色礦山標準要求進行規劃、設計和建設,并須在取得《采礦許可證》2年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及驗收工作。未按期通過綠色礦山創建驗收的,出讓方即責令其停產整改,整改期間所有礦產品不得對外銷售,整改驗收完成后方可恢復開采及銷售礦產品。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要求。競得人在辦理采礦權登記要求提交的所需相關材料時,應同時按土地復墾條例與礦山地質保護規定要求簽訂土地復墾三方監管協議并足額繳存土地復墾費,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賬戶。